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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CEPIC(RCEP International Centre)携手世界各地的企业园区、商会、协会和大学,计划在新加坡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泰国、文莱、柬埔寨、老挝、缅甸、越南、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建立1,500个RCEP-LINKHUB,作为专业人士、企业家、经理人、创业者和青年学生的连接枢纽,各方共同聚焦RCEP,以项目为中心,推动人才交流合作,促进企业贸易投资,在政商学各界之间建立有意义的可持续连接。

作为一家以RCEP为核心的独立智库,RCEPIC旨在协助企业和政府洞察新的发展环境并克服关键业务挑战,涉及货物贸易、原产地规则、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、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、标准/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、贸易救济、服务贸易、金融服务、电信服务、专业服务、自然人移动、投资、知识产权、电子商务、竞争、中小企业、经济与技术合作、政府采购、争端解决等领域。RCEPIC运营主体是RCEP International Centre Pte Ltd (SG)。访问官网了解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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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CEP

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

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

12月

由东盟发起,历时八年,由包括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。

11月15日

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,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。RCEP的签署,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、经贸规模最大、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。

3月22日

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,中国已经完成RCEP核准,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。

4月15日

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核准书。

11月2日

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,宣布文莱、柬埔寨、老挝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、日本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,达到协定生效门槛 。

1月1日

RCEP正式生效 ,首批生效的国家包括文莱、柬埔寨、老挝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等东盟6国和中国、日本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等非东盟4国。

2月1日

RCEP对韩国生效。

3月18日

RCEP对马来西亚生效。

1月2日

RCEP对印度尼西亚生效。

2月21日

RCEP对菲律宾生效。